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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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受贿被抓竟然还在领工资
郭春柏

  曾经发生在云南昭通盐津和大关两县的两次地震,闹得人心惶惶。而发生在镇雄县的另一种“地震”,也让许多人寝食难安。
  云南镇雄县林业局原林政执法大队队长范晓涉嫌组织参与黑恶势力落马后,许多人惶恐了好一阵子;之后,煤炭局局长熊昌学倒台,这个消息像一阵旋风,在该县传遍千家万户,有人击掌欢呼,有人忧心忡忡。
  没过多久,该县又有官员落马了。

  涉嫌受贿被逮捕
  4月底,记者前往镇雄采访,该县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熊昌学的案子是昭通市检察院在办。这位检察官证实,熊系涉嫌受贿被逮捕。
  为了解熊昌学被捕前的为官与为人,记者电话采访了镇雄县分管煤炭产业的原副县长张先华(现已调到其他单位),张说:“熊昌学在生活上的问题我不知道,我在镇雄分管煤炭工业期间,在工作上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应该说,他这个人还不错,对工作认真负责。”
  该县某单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镇雄的煤炭产业实际上是2003年才准备起步,2004年开始起步。在对小煤矿进行关停整改后,县政府招商引资,于是才有大批外地老板进入镇雄,之后,这些煤矿才开始建设。所以,直到现在,大部分煤矿还没有投产,事实上,镇雄的煤炭产业在熊昌学的手上也才正式运作两年时间,“他再咋个贪也不会有上千万”。
  据了解,熊昌学在2000年以前是该县坡头乡党委书记,后来调到该县乡镇企业局当局长,2002年调任煤炭局局长。过去,煤炭局不像现在这样红火,可最近两年,尤其是该县大力发展煤炭产业之后,煤炭一下子成了“唐僧肉”。随着大批外地老板涌入镇雄,隐藏在煤炭后面的灰色交易显得更加清晰了。

  人被批捕还领工资
  目前,尽管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熊昌学被抓数月,但在镇雄,他还在享受着一个在册干部应该享受的待遇。
  去年7月份以来,其被纪委“双规”后,当地许多人心慌了,都怕熊昌学把他们和熊在暗地里做的那些事抖出来,当时与熊有关的11名干部被抓,随后被释放;没过多久,熊被昭通市检察院批捕。直到今年3月底,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永杰、县交通局局长高华等5人先后被抓。
  许多知情人笑称,虽然镇雄几大局的领导被抓了,但他们的日子好过得很,他们一边在监狱里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查,一边还领着县财政发放的高工资。
  4月28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县煤炭工业局。在一楼的岗位监督栏里,记者看到熊昌学的照片依然还贴在那儿,职务是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办公室一负责人解释说,目前,煤炭局的工作由沈长辉副局长主持。就熊昌学被捕后为什么还在领工资一事,他避而不答,只说县里有规定,希望记者理解。

  局长受贿频频被抓
  镇雄县检察院批捕科李发程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熊昌学由于涉嫌受贿,2006年8月初被拘留,9月中旬被批准逮捕,该案由昭通市检察院反贪局与镇雄县检察院反贪局联合侦办。当初批捕时,熊涉嫌受贿59万余元,由于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经研究决定,将熊关押在贵州省赫章县看守所。
  李科长解释说,熊被抓后的半年内,镇雄县建设局局长杨志忠、县交通局局长高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永杰等人先后被抓,而陈永杰受贿与煤炭有直接关系,高华、杨志忠等人是因为公路建设问题,涉嫌收受贿赂。目前,陈与熊仍被关押着,法院尚未审理。至于高华、杨志忠等人,昭通中院已经作出判决,但高华在2006年9月30日取保候审出来了,其受贿的几万元已经退回,而杨则被判决免予刑事处分。
  提到几人领工资一事,李科长说,凡是国家公职人员,没有被开除公职的,只能领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已经被批捕而在羁押期间的国家公职人员,则不得再领取工资。如果法院判决下来后,法院认定他无罪,则可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如果受贿罪成立,则将依法判处。